医保个人账户,有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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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这是我国首个基本医保参保长效机制。

 

《指导意见》提出,推进居民医保缴费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钩,保持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合理的比例结构;建立对居民医保连续参保人员和零报销人员的大病保险待遇激励机制。

 

01
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扩展
 
《指导意见》提出以下重点举措。
 
一是完善政策措施。进一步放开放宽在常住地、就业地参加基本医保的户籍限制。推进居民医保缴费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钩。支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参保人员近亲属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及已参保的近亲属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个人自付医药费用。建立对居民医保连续参保人员和零报销人员的大病保险待遇激励机制,连续参保激励和零报销激励,原则上每次提高限额均不低于1000元。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
 
二是优化管理服务。建立全民参保数据库,实现“一人一档”管理。每年9月开展基本医保全民参保集中宣传活动。推动落实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等“出生一件事”集成化办理,简化手续,优化流程,促进监护人为新生儿在出生当年参保。积极创造条件,将自愿申请且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医保结算范围,推动实时结算。
 
三是强化部门协同。明确各相关部门在参保工作中的主要职责,做好人口信息数据比对、社会保险业务协同联动、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服务等工作,动员引导社会力量依法规范参与医疗救助,推动基本医保与商业保险协同发展,推进信息共享。
 
此外,《指导意见》提出,切实改善就医体验。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增强医药服务可及性。积极创造条件,将自愿申请且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医保结算范围,推动实时结算。推进村卫生室合理配备国家集采药品,方便农村居民就近看病就医,更好推进分级诊疗。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监管,加大对欺诈骗保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用好医保基金,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大力推动医保码(医保电子凭证)、社会保障卡(含电子社保卡)、移动支付等数字化医保服务应用。
 
8月2日河北省医保局印发通知,为进一步落实参保人享受职工个人账户共济政策,将省内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由父母、配偶、子女扩大到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政策实施后,在河北省内正常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将河北省内正常参加基本医保的近亲属进行共济绑定后,即可使用共济账户中的资金支付医药费用,也可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近亲属缴纳医保费。这一政策的实施,进一步提升了职工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效益,释放了职工门诊共济保障改革政策红利。
 
02
医保个账改革趋势及对药店经营的影响
 

 

截至目前,医保个账收入是药店经营总收入中很重要的组成部分。但是,随着个账改革的演变,也影响着药店经营模式。

 

 

根据国家医保局2023医保统计公报,2023年,医保个帐收入首次出现负增长,从2022年的7633亿元下降到2023年的6351亿元。这是过去10年来首次出现负增长,主要原因是部分资金划拨到统筹,成为门诊统筹的主要资金来源。
 
与此同时,药店门诊统筹政策逐一落地,但短期仍受制于地方处方外流情况。
 
有业内人士提出,零售药店需要改变过去以“卖药”为核心的销售模式,要往“服务”为核心转变,用更加专业的药学服务能力来赋能发展,才能带来更可观更长远的经济效益。
 

 

中康终端研究中心指出,未来药店升级分化,将分为满足大健康多元需求的大健康便民药店路线和满足严肃医疗专业需求的专业药房路线。

 

以专业药房路线为例,在近些年分化过程中,可以看到,无论是上市连锁药房,还是国企背景的连锁,都在加码走专业药房路线,以期从数量更多的普通社会药房中脱颖而出,既满足该路线的诸多患者的用药需求,又能从纷争扰扰的药房中,做出差异,做出独特优势。

2024年8月6日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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